曹妃甸区法院:设立“轻刑”案件快车道

05.08.2014  19:25

      随着曹妃甸的开放开发,刑事案件受案数量大幅增加,今年上半年受理案件数较去年同比增长64%。为提高审判效率,曹妃甸区法院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尝试把轻刑案与重刑案分道审理,开辟了轻微刑事案件审理快车道,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快速启动审理程序。对于轻微刑事案件,在受理后最晚于次日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在被告人不要求答辩和举证期限的情况下,在送达起诉书当日即快速开庭审理。

      二是缩短审理期限。对于危险驾驶、轻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并由专人负责审理。此类案件从立案送达到宣判,最短时仅用了几个工作日,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三是合理分配诉讼资源。通过刑事案件的繁简分离,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使法官可用少部分精力办理大部分轻微刑事案件的前提下,集中精力处理疑难复杂案件。

      四是确保办案质量。庭审后主审法官将所审理案件的各类量刑情节列成表格,与以往判例相比照,合理定罪量刑,由庭长把关,特殊情况及时向分管院长、院长汇报,确保案件质量。

      今年上半年,已审结各类轻微刑事案件14件23人,平均审理周期12日,未发生一起上诉、申诉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