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曲阳县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启动逮捕案件公开审查

08.12.2014  23:20

    河北新闻网讯(杨玉兰、张慧颖、葛西劝)11月28日上午, 保定 市曲阳县检察院针对当事人刘某提出的申请立案诉求,进行公开审查。这是今年曲阳县检察院在全省启动首例逮捕案件公开审查,探索公开审查新机制以来审查的第五起案件,也是该院首次对申请立案监督案件启动公开审查程序。

    今年6月19日,刘某到曲阳县公安局报案称自己的铲车被他人劫走,曲阳县公安局经过侦查认为该案系民间借贷纠纷,遂于8月14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经刘某复议后,曲阳县公安局于8月22日作出维持不予立案决定。刘某不服该决定,于同日到保定市公安局复核,8月29日保定市公安局作出维持该决定的决定,刘某于11月15日到曲阳县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曲阳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公开审查工作,检察长亲自谋划,侦查监督部门大胆实践,认真贯彻落实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曲阳县检察院组织专人分别对15名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10名被害人及其家属、2名人民监督员、10名律师和20名侦查人员进行走访调研,听取并总结了他们对公开审查机制的意见建议。制定了《曲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审查程序规定(试行)》,明确公开审查的原则、案件适用范围、参加人员范围、公开审查主体、公开审查程序和限制性规定等内容。搭建听取意见平台,建立第三方选任机制,由人大机关推荐人大代表与辩护律师、侦查人员共同参与审查,将检察机关审查的对象由侦查机关收集的有罪证据扩大至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提供的有罪、无罪和有无逮捕必要性的证据,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

    在公开审查中,曲阳县检察院强化控辩双方平等对抗,使原先检察机关内部行政化审批的审查逮捕程序,向侦、辩、检三方诉讼化构造推进,在保障人权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通过公开审查和送达《公开审查案件处理意见说明书》,把执法办案变成了以案说法、教育群众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