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暴利的高速公路公司为何哭穷呢?

18.06.2015  15:47

    不久前,交通运输部和广东省交通厅相继晒出2013年和2014年高速公路“账本”显示,2013年度全国收费公路亏损661亿元,2014年广东高速共亏损28.8亿元。数据一出,引发热议:一直因为收费问题被诟病的高速公路竟是亏损大户。与高速公路整体亏损形成反差的是,目前在A股市场上市的18家高速公路公司赚钱能力却很强。一季报显示,18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平均销售毛利率为58.19%,盈利超过银行和房地产的48.75%和34.37%。(6月16日《羊城晚报》)

    一方面,来自交通运输部的数据显示,高速公路严重亏损,有的省份还以亏损为由延长高速公路收费年限或者提高收费标准;另一方面,上市的高速公路公司赚钱能力超强。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虽说上市公司只是高速公路企业的一部分。但是,上市公司也是高速公路经营状况的一块晴雨表。上市公司都大赚特赚,高速公路整体却是巨亏的。莫非没上市的公司都是大亏特亏的?高速公路运营出现冰火两重天的情况,显得颇为滑稽。这到底是上市公司为了融资炫富,还是高速公路公司集体哭穷呢?

    尽管高速公路普遍亏损,但是高速公司给高管发放高工资是毫不含糊的。曾有报道说,高速公路公司高管拿百万年薪。表面上看,高速公路公司是企业不是党政机关,如何给高管发工资是高速企业的私事。但是高速企业带有垄断性质与公共服务性质。羊毛出在羊身上,高速企业高管年薪畸高,导致收费还贷进程受阻,最后还是消费者买单。

    高速企业或许会反驳我,公路收费是市场行为啊。但是,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观点,市场化的产品应该成本透明,具有竞争性。由消费者在市场框架内与经营者充分博弈,然后形成价格。但是,高速公路不是普通商品,公路收费市场根本没有竞争,产品成本也极不透明,完全由交通部门与高速企业自说自话。连高速高管也多是由交通部门官员转任的。

    应该承认,“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确实大大改善了中国的公路交通状况。但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潜台词应该是达到收费年限,还完贷款就应该停止收费,还路于民。据笔者所知,没有取得合法批文就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年限,不公开收费还贷信息,还完贷款本息继续攫取暴利的收费站并不鲜见。

    关于公路收费的问题,民众一直诟病不断。虽然不少地方政府把公路这种公共基础设施转变成了经营性项目,但是公路作为国家公共资源的性质没有改变。且不说交通部门自己制定、审批公路收费标准与收费还贷的年限,是自说自话,缺乏透明度与公信度。公路投资成本、收费收入与合理回报到底是多少,高速企业到底该拿出多少钱还贷,多少钱养人,多少钱用于“三公消费”,高速公路到底亏在何处,赚在何处,公众也没有知情权与话语权。

    《人民日报》曾连续曝光了各行业乱收费情况,既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也包括企业经营服务性收费。这些乱收费涉及银行、医疗、物业、收费站、火葬场等与百姓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有关的领域。报道认为,各种乱收费、高收费,正蚕食着改革发展的成果。高速企业一面赚钱能力超过银行、房地产,给高管发放百万年薪;一面嚷嚷亏损,谋求延长收费年限;这何尝不是在蚕食改革发展成果,伤害民生利益呢?

    尽管高速企业普遍说自己亏损,但是从高速企业高管拿百万年薪,上市公司赚取暴利的现实来看,高速企业的说法并没有说服力。一个简单的问题是,既然高速企业亏损,高速高管凭什么领取百万年薪?上市公司高额利润又从何而来?亏损高速企业反思过亏损原因,想过内部挖潜,消化亏损压力吗?虽说目前不宜全面取消高速公路收费,但是交通部规范收费公路管理,督促地方交通部门与高速公路企业清退多余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规范高速高管及职工薪酬分配,减少收费公路,缩短收费时间,节约社会通行成本,应该可以做到。从长远来看,加大交通投资力度,还原公路公益属性,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