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受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的通知

12.09.2016  12:43

各设区市(含辛集、定州市)林业局,各占用征收林地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单位):

  2016年,国家下达给我省年度占用征收林地定额为1834.6666公顷,截止到9月6日,已满额使用。根据国家林业局《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办法》(林资发〔2011〕98号),除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抢险救灾需要使用林地的项目外,其他占用征收林地项目暂停收卷审理。如经申请国家林业局同意为我省追加林地定额,开展收卷审理工作的通知另行公告。

  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审批不占用林地定额,审理工作正常开展。

  特此告知。

 

                  河北省林业厅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