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五个机制”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获实效

03.02.2016  19:36

  长城网衡水2月3日讯(姜宁 柳郁 文亮 连池 梅智)去年以来,景县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绿色崛起”这一主题,着力改善大气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的要求,将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并建立日常监测、信息公开、应急响应、资金保障、监督管理等“五个工作机制”,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大气质量日常监测机制

  依托县内6项污染物空气自动监测站,每日对县城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向省、市传输。同时,通过对企业进行定期抽样检查或实时监控,建立监控总量数据库、工业污染源削减数据库、工业污染源新增量数据库,有效掌控污染源的变化态势,提前预防重污染天气发生。目前,已对11家重点污染企业安装了电子视频监控设备,做到实时连续监控,及时准确记录和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

   建立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公开机制

  在开通的“景县环保局”官网和“河北景县环境保护”微博账号上,定期发布县城空气质量、项目环评与验收情况、环境违法问题查处情况、环保网格职责及监管人员等信息。遇有重污染天气情况,通过电视广播、群发短信等方式,及时向机关、企业和社会公众发布空气质量数据及相关预防信息。

   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

  按照“真落实、真到位、真见效”的原则,修订完善《景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逐一落实到重点排放企业,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在不利天气发生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响应,确保第一时间执行到位、发挥效用。

   建立环保资金保障机制

  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努力争取上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认真落实《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按照货车、客车、轿车三类车型及排量标准进行补助;积极引导企业申报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同时,鼓励社会资金向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投入,对企业单位实施大气治理投入的,按照投资额一定比例实行以奖代补,提高企业单位大气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大气污染治理。

   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机制

  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企业现场的方式,全年开展环境污染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在全县进行通报,并逐一建立档案,定期进行督查回访,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制定了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大气污染行为的奖励措施,向社会公布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微信举报平台,形成社会关注、群众监督的大气污染防治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