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环保局敲定六项监察工作

04.08.2014  12:00

一是做好重点工业污染源日常监察。对重点污染企业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转和达标排放情况,按照“一厂一册”现场检查操作规范要求,环境监察大队对辖区内的国控重点污染源每月检查1次。

  二是做好一般工业污染源日常监察。重点检查责任人制度落实情况、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监察大队和管理股对辖区内一般工业污染源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局领导组织不定期督导检查。

  三是做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检查。完成新增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察大队每月检查1次,对上传数据超标、异常等情况及时上报。

  四是做好环境信访举报处理。对本级“12369”热线值守、信访举报件按时查处及反馈情况每月抽查2次,按照“压总量、破积案、查重点”工作思路,防控越级上访,着力解决多年遗留的积案、难案,重点案件由局领导督办查处。

  五是开展好渗坑专项整治行动。各科室对各自辖区内渗坑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渗坑聘请专家制定治理方案,专业公司治理,专家组验收。局领导随时组织渗坑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对排查出有遗漏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六是做好饮用水源地环境监察。对全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日常监察,重点检查环境隐患排查情况、环境风险评估情况、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应急准备情况,每月至少检查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