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环保局“五项机制”力促环保执法见成效

31.03.2015  10:32

  一是建立“立体监管”机制。坚持夜查、巡查、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市内所有排污企业进行立体执法检查。形成“有影响、有声势、有震慑、无间歇”的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违法排污行为。

  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积极争取多方力量加强环境执法,拓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渠道,加强与公安、电力、工商、安监、工信等部门的联系,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以及环保专项行动,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建立“环境督查”机制。为进一步加大环境信访案件后督查力度,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处理后的信访案件进行持续追踪,发现案件处理效果来能达到群众的合理要求,立即实施重点督办,确保信访案件处理到位,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建立“协调运作”机制。建立健全与发改、国土、住建等部门的项目联合审批机制,定期互通信息,及时了解新建项目基本情况。对生态产业类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轻污染项目,及时派驻专业人员为项目提供环保法规、技术等方面的服务,确保新建项目及时落地。

  五是建立“执法廉政”机制。进一步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对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实行全程的、动态的监督和管理,保障监督的即时性、客观性,实现勤政与廉政、惩治与预防、自律与他律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