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环保局“五种意识” 提高执法能力

11.06.2015  11:38

    一是责任意识,落实“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深入现场明察暗访,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摸清污染源现状,按要求标本兼治,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和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维护环保法律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二是服务意识,语言文明、行为规范、服务热情,在全局实行“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审批、“一站式”服务,坚持大事慎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全程跟踪。

    三是学习意识,全局职工不仅要广泛学习环保法规、规划、政策、标准等专业知识,而且能够正确地应用于执法活动中,力争成为环境执法的行家里手。

    四是法制意识。严格执法、善于执法、敢于执法,主动出击到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避免随意裁量、违规执法、随意执法的现象,该督办的要坚持督办,该罚款的要处罚到位,该移交有关部门的要及时移交,按法律规章、程序执法,确保行得正、立得直。

    五是宣传意识。通过向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利用电视台等媒体对环保知识进行多方位、深层次的宣传,引导群众自觉行动起来,全民参战,切实维护自身的环境权益,使环境违法分子无处可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