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局筑牢基层网底 保障春节期间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29.01.2016  15:33

春节期间,农村家庭宴席等集体聚餐活动频繁,为确保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确保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和省局有关要求,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食品突发事件的发生。一是加强属地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职责,由乡镇食药所执法人员、村街协管员对集体聚餐的活动场所卫生、原料储存、制作过程、饮用水等进行现场指导;明确农村家庭宴席举办者和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并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共同为农村家宴的食品安全负责。二是注重自律自查,强化风险防控。指导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自觉履行农村集体聚餐的报告义务,主动、及时、如实地将聚餐菜单、举办地点、预期参加人数等内容提前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保证不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三是开展监督巡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从加工场地、卫生条件、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用水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四是完善制度机制,做好应急处置。完善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宴席举办者和厨师要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立即启动报告程序,并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往医院救治。

(餐饮消费食品监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