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买鞭炮须持身份证实名购买 春节只许4天能放炮

05.02.2015  12:21

    燕赵晚报记者冯月静

    今年春节,省会市民有4天时间可以燃放鞭炮,分别是2月18日(除夕)、2月19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23日(正月初五)、3月5日(正月十五)7时至22时。今年市区将首次实行实名购买烟花爆竹,大家必须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购买。昨日,记者从石市安监局获悉,今年市民在二环内也将买不到烟花爆竹了,临时零售点将设在二环以外三环以内,约百个,比往年减少近一半。

    市民有4天时间可以放炮

    “目前,市政府已发出《关于春节期间销售和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公告,市区2015年春节期间继续实行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政策,2015年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2月18日(除夕)、2月19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23日(正月初五)、3月5日(正月十五)7时至22时。

    按照公告, 石家庄 市区限制燃放区域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和高新区、正定新区辖区。藁城区、 栾城 区、鹿泉区可参照执行主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在燃放区域内严禁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影剧院、公园、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体育场馆、公众 娱乐 场所、繁华街道和 交通 主干道、集贸市场、车站内及楼房阳台和绿地;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加油(加气)站、液化气站周边100米以内及 电力 、通讯线路附近;高层建筑25米范围内、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场所及周边。以上单位、小区物业公司和产权单位要在其边界设立明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识,必要时安排专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