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买年货:河豚鱼 野蘑菇都得防着点儿

11.02.2015  12:42

  春节期间,大家走亲探友,聚餐机会相应增多。为保证市民饮食安全,我省全面部署春节期间食品风险隐患排查。9日,陕西省食品药监局发布了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等现象。购买熟食或需冷藏的食物时要注意其储运条件应符合产品标示要求。购买后使用冰箱、冰柜等冷藏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冷下、分层放置。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室温下2小时内食用,剩余食物冷藏不应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加热透、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

  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家庭烹制大量食物特别是烹调用具不足时,应把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鱼、野生蘑菇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购买食品和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一旦食用出现不适,请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