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解读:明年起《居住证暂行条例》开始实施
12月12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那么居住证究竟起什么作用,它对于我们的城市发展,和老百姓的生活有什么帮助呢?
方志可是桥西公安分局彭后街派出所的一名社区民警,辖区内流动人口多,针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也就成为日常工作的一方面。
如何管理这些流动人口,也成为考量一个城市管理水平的因素之一。过去在管理这些流动人口的一个方法,就是公安机关为其办理暂住证。但是暂住证功能的单一性,并不能为流动人口提供有效的服务。
为了促进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国务院出台了《居住证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的就业、住所、连续就读三项条件之一的,就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身份证,申领居住证。虽然居住证和暂住证只是一字之差,但是却现出城市管理的重大进步,有利于打破城乡、城际人口的藩篱,并且居住证制度也给赋予了更多的服务功能具体而言,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了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便利。
并且条例明确规定,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持证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此外条例还规定,对于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但拒绝受理、发放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居住证有这么多便利功能,那么都是什么人需要办理居住证,又该如何办理呢?条例也对此做作出明确规定。
据了解,在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出台后,相关的实施办法也正在制定当中,各地也将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