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国土局实施阳光征地 维护群众权益

24.01.2017  00:40
 

昌黎县国土局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保障权益为已任,大力推行征地阳光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累计完成农转用土地征收 572亩,涉及行政村50个。

  一是严格按法定程序实施征地补偿。按照河北省确定的昌黎县征地区片价标准,实施征地补偿,该县域内分五个征地区片,征地价格为每亩6万-16万,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户及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征地区片价按规定原则三年上调一次。

二是推进征地程序公开。利用网络发布和实地张贴等多种形式,按时间节点同步公布征前告知、听证告知、征地批文、安置补偿方案等相关信息,明晰征地的用途、位置、规模、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确保各项征地工作曝晒在阳光下,接受被征地农民的全方位监督。已累计公开61个地块的相关征地信息。

三是强化征地政策宣传。以“流程图”的形式制作征地“一张图”,明确征地工作从项目选址到争议调处等各个环节的法律法规依据、具体时限要求、工作责任部门和联系咨询方式。并选取县局、国土所、实施单位和重点村醒目位置进行上墙公开,普及征地政策法规。

(昌黎县国土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