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昌海:“五折买房”能否在全国推广?

31.07.2014  12:07

    近日,河南濮阳有群众反映,当地大力建设高档“公务员小区”,而价格只有市场价的一半。据调查,涉事楼盘确为当地面向市直单位公务员定向开发的商品住房,而当地机关事务管理局则表示,小区建设属商业行为,各种手续齐全,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7月30日《京华时报》)

    商业开发的小区,“从规划到拿地、建设,都按照规程来办”,结果房价却只有市场价的一半。濮阳可算是找到了降低房价的法宝,如果这个办法能够推广开来,就算不能做到“大庇天下寒士尽欢颜”让每个人都高兴,但基本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也问题不大。

    据说,房价之所以能够这么便宜,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房产公司有协定,利润不能超过3%,“小区的定位就是设施最好、环境最好、售价最低,为市直机关公务员服务。”而该局负责这一项目的领导坦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责所在,就是为公务员服务”,这事儿看起来是做得理直气壮。

    但我们知道,要说为谁服务的问题,其实整个政府系统就是为全体老百姓服务的“事务管理局”。既然如此,我们的政府就有责任用同样的法子,为所有老百姓建设出“设施最好、环境最好、售价最低”的房子来。小小的机关事务管理局就能做到的事情,举全政府机关之力岂不是更容易办到?

    照这么看,我们不妨在当地先做一个试点,采用机关事务局的成功经验,用“半价”解决当地所有市民的住房问题。如果真的能够成功实施,那么这个“公务员小区”不但没有任何不妥,甚至还有改革的破冰意义。但如果做不到,恐怕只能说明“公务员小区”房子便宜是因为公务员的身份和政府机关的背景在起作用,这里面存在着不正之风。

    有资料显示,现在商品房价的一般构成是“3+3+3+1”的比例,即“30%的土地成本+30%的建筑安装成本+30%的报建、行政费用和税费等+10%的开发商的利润”。可见,濮阳这个“公务员小区”,能够压缩的房地产商的利润还不到10%,之所以能够达到“半价”,最合理的解释还是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有关政府部门减免相关费用”起到了关键作用。

    换句话说,是政府该收的钱没收,才拉低了房价,这无疑是相当于拿所有老百姓的钱对公务员进行补贴。如果那些“相关费用”真的可以减免,那么就应该“复制”到全体百姓身上,让所有人都享受低价。如果不能,则说明在“公务员小区”建设中存在权力变现,那些公务员应该赶紧把房子退了,或者赶紧把少出的钱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