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七旬阿婆公交车摔倒状告公交公司 索赔24万

21.08.2014  12:57

  7旬老太在276路公交车上跌倒,是司机刹车所致还是老太自己有错?20日上午,双方再次在南海法院桂城法庭对簿公堂。原告招婆婆要求公交公司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24万余元。最后,法官宣布案件将于9月3日宣判。

  起因 摔倒是老太还是司机之过?

  事故发生的过程究竟是怎样的,连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双方也曾存在着争议。

  据招婆婆的代理律师递交给法院的起诉状可以看出,在2013年12月8日早上7时许,招婆婆在买完菜后,乘坐上南海佛广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下称佛广公司)的276路公交车,准备回家。当车辆行驶至佛平路红绿灯时,因为司机江某刹车,导致招婆婆不慎跌倒,随后被送入南海中医院治疗。

  但是,对于招婆婆受伤的过程,佛广公司给出了另外一个说法。招婆婆上了车后,其实是坐在了前排的座位上,在到了佛平路红绿灯路口时,招婆婆可能是觉得差不多到站了,于是站起来,想挪到后面的座位去坐。此时,红绿灯转换,汽车起步,当时手上拿满了袋子的招婆婆未能扶住栏杆,失去了平衡,摔倒在地。

  20日的庭审中,法官调取了事发当时的录像,而录像所反映的情况,则基本与佛广公司方面的说法一致。6:59,招婆婆上车;7:05,路遇红灯停车时,招婆婆往车厢中后部走去,但红灯转绿,车辆起步,招婆婆跌倒;7:06,在过道坐了1分钟后,招婆婆自己站起来坐到了车厢中部的爱心专座;7:10,车辆到站,招婆婆自行下车。

  佛广公司的律师在庭审中还再三强调,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并没有急起急停的现象,操作合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