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从4日零时起进行单双号限行

04.11.2014  01:36

河北广播网11月3日消息(记者安倩)根据省气象、环保部门的评估,今后几天将发生中度至重度的重污染天气。按照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石家庄市将于11月4日零时启动Ⅰ级应急减排措施,措施参照重污染天气Ⅰ级预警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措施执行。既:在落实Ⅲ级、Ⅱ级预警的基础上,实行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

实施范围:市区三环路以内的所有道路(含三环路)。

实施时间:每日的六时至24时。

限行办法:在Ⅲ级、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实行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

尾号限行办法:尾号为单号的单日通行;尾号为双号的双日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4日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可以通行;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禁止通行。以此类推)

但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

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措施

限行措施:在Ⅲ级预警基础上实施。载货汽车(蓝牌)、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时至24时禁止驶入三环以内;机动车尾号限行20%。

尾号限行方法:限行尾号以实际响应启动日开始推算,首日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第二天限行尾号:2、7;第三天限行尾号:3、8;第四天限行尾号:4、9;第五天限行尾号:5、0……以此类推;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但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

此次预警结束后再次启动应急管控时,顺延上次预警解除日限行尾号。

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措施

实施范围:市区三环以内道路。

限行措施:大货车(黄牌)、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以及摩托车,禁止进入三环内行驶,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但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