馒头、面条、膨化食品7月1日起禁用明矾
28.07.2014 23:15
本文来源: 公安局
国家卫计委日前发布公告,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7月1号起,馒头、发糕等面制品不得添加钾明矾和铵明矾,也就是俗称的“明矾”,复合型膨松剂(即泡打粉)的主要成分也是上述两种物质。膨化食品中,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食品添加剂。
据悉,面粉起发主要通过老面、酵母、小苏打和泡打粉4种方式。其中,泡打粉的主要成分就是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通过化学反应生成大量二氧化碳来达到起发作用,具有起发快、价格低、适用范围广的特点,特别是在馒头、油条及各种膨化食品制作过程中应用广泛,起着快速发泡和起酥的作用。如长期食用含有明矾的食物会使脑组织中的铝沉积过多,导致人的记忆力减退、智力低下、行动迟钝,还可能导致老年性痴呆,引起骨质疏松,使机体免疫功能下降等。
河北食药民警提醒广大群众: 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等,不在此次规定的范围内。加入过量明矾的食品,会显得特别透明或蓬松松脆,所以在挑选的时候要特别留意。
一、应该保持均衡饮食搭配,油条、油饼、麻花等油炸面制品不要每天都吃或一次吃太多,也不要购买过于蓬松没嚼劲的馒头、包子等。
二、少食用海蜇。因为新鲜海蜇体内含有毒素,食用后会发生中毒,必须用食盐、明矾腌制,浸渍掉毒素后方可食用。鲜海蜇的加工通常要明矾浸渍三次才适合直接加工食用,也就是俗称的“三矾二水”,这也决定了它是铝含量最高的加工食品。食用海蜇前,最好用醋泡泡再吃,有利于降低铝含量。
三、少食用粉条,因为粉条加工中一定要加含铝的添加剂才能将其做成条状。
四、还应该减少铝制器具、铝箔的使用,避免盛装酸性食物,比如番茄、醋等。
本文来源: 公安局
28.07.2014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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