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掺铝”食品将减少 吃油条仍要小心

03.07.2014  22:31

制图/刘欣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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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计委、食药监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文要求,7月1日起,三种含铝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不能再用于食品加工和生产。馒头、发糕等面制品不能添加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此外,膨化食品中也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食品添加剂。但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等仍可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

我国的含铝食品添加剂中,以上五种是除铝色淀以外最常见的。三种被禁用,两种被限制使用范围,我们今后将会少“”进一些铝。要彻底告别铝超标,还需在日常生活中多加留意。

□河北日报、河北网记者 马彦铭

六成北方人铝摄入量超标,面粉“贡献”最大

此次国家对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作出调整,使铝超标问题再次受到公众关注。

6月23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了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报告。报告显示,一般从添加含铝添加剂食品中摄入的铝占总铝摄入量的95%以上,我国全人群中有32.5%的个体膳食铝摄入量超过PTWI(每周耐受摄入量),其中以4-6岁年龄组的超PTWI个体比例最高,达42.6%。

报告还显示,北方和南方地区全人群中分别有60.1%和8.0%的个体膳食铝摄入量超过PTWI,超PTWI的个体数北方是南方的7.5倍。由于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和稳定剂可用于面粉,且使用时按生产需要量添加,北方地区居民膳食铝摄入量的一半(50%)来自面粉,其次是馒头(26%)、油条(9%)和面条(4%),均属于面制品。记者注意到,本次评估报告所用主要含铝添加剂食品监测样本来自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我省样本数最多。

记者从省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了解到,2012年、2013年、今年一季度,我省省级抽检糕点、饼干样品共539组,其中部分样品铝含量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