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11月6日起市区内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04.11.2014  21:00

  刚刚从沧州市交警支队获悉, 11月6日起,沧州市每天7时至20时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行、双日双号行。

  11月6日起,沧州本市牌照的车辆实行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行(即牌照尾号为1、3、5、7、9机动车通行),双号限行;双日双号行(即牌照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通行),单号限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执行,限行取消日期另行通告。

  限行区域为 沧州市区迎宾大道、黄河路、长芦大道、永济路(不含以上道路)合围以内区域。

  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特殊情况办理通行证的除外。

  限行期间,其他道路限行规定同时执行。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