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期储蓄国债10日起发售 银行网点、网上银行均可购买

10.07.2014  18:45

两期储蓄国债10日起发售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范婧睿)根据财政部网站公告,今天(10日),2014年第五、六期电子式储蓄国债正式开始发售,到7月19日结束,最大发行总额400亿元。投资者可去河北省内15家银行的柜台购买,同时也可通过6家银行的网上银行购买。

    本次发行的储蓄国债为2014年的第五期和第六期,票面期限分别为3年期和5年期,两期发行时间均为6月10日-6月19日。

    第五期和第六期储蓄国债的票面利率分别为5%和5.41%,其中第五期最大发行额240亿元,第六期最大发行额160亿元。目前三年和五年定期存款的基准利率分别为4.25%和4.75%,若“一浮到顶”后,三年期和五年期的定存利率最高可达4.675%和5.225%。也就是说,两期储蓄国债的票面利率至少可比同期定存高0.325%和0.185%。

     15家银行的柜台、6家网上银行可购买

    记者从人民银行 石家庄 中心支行了解到,投资者可去河北省内15家银行的柜台购买,同时也可通过6家银行的网上银行购买。投资门槛100元起购。

    河北省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及分支机构主要有15家,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河北银行、天津银行。

    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试点银行在河北省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6家银行机构。

     购买国债小贴士

    投资者在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前,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财政部、人民银行批准的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开立个人国债托管账户(以下简称国债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账户(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国债账户用于记录投资者的债权及其变更,人民币结算账户用于结算储蓄国债(电子式)兑付本金和利息。

    储蓄国债(电子式)付息方式现主要为按年付息,利息于付息日自动转入投资者账户。储蓄国债(电子式)到期后,承销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应收本金和利息转入其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