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起,事业单位医保缴费基数审核开始

19.10.2018  15:34

燕赵都市报讯(记者李春炜)近日,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发布《关于核定201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保缴费基数的通知》,市医保中心于10月19日起至2018年11月20日止,对机关事业参保单位的医保缴费基数进行审核。

申报方式:

该年度的审核方式:登录市人社局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址:www.sjz12333.gov.cn。网站登录方法:使用本单位的单位编号、用户名、密码登录。例如:单位编号123,用户名800123,密码1。

申报程序:

第一步,在网上导出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退休人员养老金总额;第二步,对第一步导出的本单位信息数据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准确地核对;第三步,将第二步核准的本单位信息数据导入网报系统。

所需附报资料:

1、由市或区财政局、人社局审核并盖章的《2018年度10月份会计报表》、《工资表》;2、由市或区社保局审核并盖章的《2018年度10月份退休人员养老金花名册》;3、本单位核对并盖章的《201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保缴费基数核定表》;4、实行绩效工资单位,还应附报《石家庄市市直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表》、由上级主管部门复核盖章的《职工明细表》。

2019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标准:

根据市财政局有关规定,各机关事业单位,应按下列标准申报本单位2019年度缴费基数(即2018年度工资总额)。

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应发工资(含第13个月工资)-保险费、公积金(单位补贴部分)-独生子女费-烤火费;

退休人员养老金=应发养老金-交通费。

物业费不列入缴费基数。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