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11月10日开始办理入住

08.11.2017  10:27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11月7日,记者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南和苑、紫晶悦城、华宁春天小区保障房将于11月10日—16日集中办理入住。

据介绍,办理入住需缴纳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份的保障房租金。办理入住时需携带《配租通知单》、申请人河北银行储蓄卡复印件2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3份、申请人及常住人员一寸照片各2张。廉租房家庭的申请人除老、弱、病、残、孕等情况可以由委托人持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委托办理外,其他家庭的入住手续须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家庭成员代办的提供相关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近日各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发放《配租通知单》,请配租成功的家庭适时关注,保持通讯畅通,联系电话发生变动的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办理入住家庭一定要严格按照《配租通知单》上注明的时间去办理,不能按时办理入住的请及时与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和保障房管理公司联系。2017年11月30日后仍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家庭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放弃入住的家庭需要在小区或资格申请地的街道办事处签署放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