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12日将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预警

12.10.2014  18:18

  中新河北网衡水10月11日电 (记者 崔志平)河北省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1日透露,该市将于10月12日零时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

  据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区域橙色(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报请市政府批准,按照《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该市于10月12日零时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

  通知称,请各级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发布预警解除信息,并于2014年10月13日12时前将本次重污染天气响应情况,内容包括应急响应启动终止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效果评估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报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此前,据河北省环境中心监测站与省气象台预测,10月9日至11日,河北省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廊坊、衡水、定州、辛集市将可能出现连续三天空气污染指数(AQI)达到300以上的重污染天气,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经衡水市政府批准,衡水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