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全市农业普查登记启幕

23.11.2016  10:06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登记将于2017年1月1日按时开展。届时,全市数万名普查人员将走街串户,全面收集农村、农业等情况,为研究制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政策提供依据,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据悉,此次普查共涉及全市23个县(市)区、220个乡(镇)街道、4044个村委会,168.3万农户和641万乡村人口。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全面了解2006-2016年间“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通过丰富多彩的组织形式,切实做好对农民、农户及普查对象的宣传发动,扎实抓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选聘、业务培训、普查小区划分、清查摸底、入户登记和组织宣传等六项重点工作,明确责任,统筹推动,追踪问责,全面完成农业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意见》要求,县乡两级农普办组织实施,村级负责选聘,保证每个普查区(行政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每个普查小区(100户)配备一名普查员(每两个普查小区增配一名普查员负责PDA录入)。按照“每个行政村划分一个普查区、每100户划分一个普查小区”的原则,11月15日前,完成全市4000多个普查区、17000多个普查小区的划分和普查地图的绘制工作。

由县、乡、村农普机构组织“两员”对普查区(行政村)进行清查摸底。12月20日前,完成清查摸底工作,填报普查摸底表,判定、筛选出普通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等普查登记对象,为明年1-3月份的普查登记奠定基础。

各县(市)区于2017年1月1日按时开展农业普查登记。《意见》要求,“两员”要全面、准确、严谨、如实使用移动智能终端(PDA)分别采集农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和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指标数据并上传,普查登记工作须于2017年3月15日前完成。行政村和乡镇表采取以年报代普查的形式,于2017年4月底前通过网上直报系统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