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6月9日举办涉旅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活动

19.06.2014  15:25

      6月9日,石家庄市旅游局组织省会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履职尽责警示教育大会,本次活动是由省安委办在全省集中举办、市安委办统一安排部署的一次会议。石家庄市各县(市)区(鹿泉市、平山县、灵寿县除外,三地参加当地培训)的所有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点)等近270家单位参会。

        会上,大家共同学习了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重要部署,并播放警示教育片,进行现场授课,向参会人员讲述有关法律法规,分析相关行业企业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和安全知识,列举发生在身边的血的教训,为参会人员发放各类安全生产宣传资料,要求参会单位签署安全生产承诺书,使涉旅单位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积极配合,强化“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意识,加大旅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旅游旺季已经到来,各种安全隐患有所抬头,石家庄市旅游局向涉旅企业就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几点意见:

        完善制度 落实责任

        各旅游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及详细的各项操作规范;建立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预案应急演练;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形成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全体成员集体管的局面;层层落实制度,落实责任到人;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旅游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畅通信息上报制度。

        制定措施 消灭隐患

        夏季已经到来,防暑、防汛、防火、防恐暴等安全工作提上日程。各旅游企业要针对自身特点,制定专项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及措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具体如下:

        旅行社方面:

        一是要切实加强旅行社安全用车管理,要租用正规资质的合法旅游车船公司的车辆,并与之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明确划分双方的责任。选择技术好、品德良、责任心强的驾驶人员及车况好的旅游车辆,要求导游全程督导驾驶人员安全驾驶。在出团前,旅行社督促车辆公司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大检查,禁止租用“黑车”或与车辆公司司机直接联系派车。保证旅游车辆夏季行车安全;

        二是对管理人员、导游等加强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掌握旅游安全救护知识,保障游客安全;

        三是旅行社要按照市旅游局要求统一入旅行社责任险,并提醒游客购买意外伤害险,并为导游购买意外险。

        四是做好团队行前说明会并要求导游旅途中要主动对游客进行安全提示及教育。

        五是与游客签订2014年新版旅游合同,对有可能涉及到安全的风险项目或环节要在合同里面作出补充说明。

        六是定点的酒店,必须具有正规资质,即“一照两证”: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防止食物中毒等情形的发生。

大会向参会人员发放的安全承诺书及宣传资料

        星级饭店方面

        一是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加强技术防范的科技含量,三星级以上饭店应安装保安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客用保险箱和电子磁卡门锁等,定期对饭店的消防设施及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二是要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对在岗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与安全素质考核,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三是加强对电源和火源的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确保安全出口及消防专项通道的畅通。

        四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对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台帐、食品粗加工、切配菜、烹饪、餐用具洗毒、餐室等环节进行监督。积极开展食品卫生安全自检自查,不断规范食品的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标准,有效防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维护广大游客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A级旅游景区(点)方面

        一是做好暑期的防汛、防火、防地质灾害等安全工作,做好提前预防及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是景区安全警示牌要醒目,旅游线路设计要合理,正确引导和约束景区内游客的游览行为,在旅游高峰时段防止发生踩踏挤人事故;

        三是景区内的大型游乐设施及缆车、索道等重点领域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做好设备的维修及检测工作。要求旅游设施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防止违章作业,涉及到水上游乐项目的景区,要制定汛期水上旅游工作规程,落实救生器材配备到位率。

        四是搞好景区范围内的治安保卫工作,防止偷盗、抢劫等犯罪行为的发生,避免造成游客的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杜绝“黑导”,依法打击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殴打辱骂游客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五是景区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景区安全的巡逻工作,对巡逻人员加强教育培训。

        加强领导 深入推进

        各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增强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松懈和厌倦情绪,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多手段、多举措开展旅游安全常态化管理工作,要从最近全国各地发生的重大恶性安全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强化责任,狠抓各类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旅游企业不发生大的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