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无偿献血者省内用血费将直接减免

06.11.2019  18:33

  11月5日,记者从河北省卫生健康委获悉,2020年1月底前,河北省将全面实现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省内医院用血费用直接减免。

  据介绍,2013年,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就启动实施了无偿献血相关人血费出院即报工作。各地各单位积极行动,不断改善无偿献血血费报销服务,取得了一定实效。但是,从群众反映集中的诉求来看,目前还存在报销手续繁杂、审核等待时间较长等问题。

  基于此,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省内用血费用医疗机构直接减免工作。这也是河北省卫生健康委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切实为无偿献血者提供优质便捷服务,营造尊重无偿献血者良好氛围,推动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河北省将牢固树立“以献血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遵循“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原则,建立全省统一的用血减免平台,形成全省统一的工作流程,制定全省统一的减免标准,并简化手续、精简证明材料,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

  对此,河北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各地各单位加强信息管理,2020年1月底前,尚未安装全省“血费异地报销服务平台”的用血医疗机构,要完成平台的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实现血费异地报销服务平台全省用血医疗机构的全覆盖。加快推进全省用血医疗机构的信息管理系统(HIS)与“医院输血管理系统(TMIS)”的互联互通,最终实现从献血者到用血者的血液信息可追溯,确保血液信息准确无误。

  在简化报销程序方面,将取消采供血机构对申请报销材料的审核环节,由用血医疗机构直接进行审核。用血医疗机构要在门急诊结算、出院结算等环节合理设置“一次办结”结算窗口,在临床科室、输血科等部门公示直接减免流程,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用血知情同意书告知等多种形式,让无偿献血相关人知晓政策、清楚流程。

  在精简审核材料方面,无偿献血相关人用血后申请报销时不再提供“献血者的无偿献血证”。办理献血者子女、父母、配偶的用血费用减免时,如确实无法提供户口本、结婚证或亲属关系等佐证材料,可采用献血者签署承诺书等自证明方式。其他佐证材料仍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无偿献血相关人用血后血费报销流程的通知》要求执行。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各市卫生健康委(局)要加强对辖区用血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全部用血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启用“血费异地报销服务平台”;积极引导用血医疗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打破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与医院输血管理系统对接不畅的壁垒。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市用血直接减免比例进行年度考核。各用血医疗机构要将血费直免工作作为医院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并严格按照“一次办结”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部门合作,整合信息资源,简化报免流程,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各中心血站要积极协助医疗机构做好“血费异地报销服务平台”的安装、联网和数据接口连通,以及平台系统功能和使用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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