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您:零团费低价游 选择请谨慎!

26.12.2015  14:47

前两天,我们的节目播出了市民袁大姐所报的零团费旅行团出游一事,那么根据这件事情我们帮忙记者也咨询了咱们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像这些低价游零团费类似这样的旅游产品里面究竟会有猫腻呢?咱们一起来看看。

 

所以说,咱们出行一定要找一个靠谱的旅行社来规划自己的旅游行程,千万不能选取那些靠吸引人们眼球的低价游或者是零团费旅行团出游,同时,我们《小吴帮忙》近期也推出了多款品质游项目还有自驾游项目,咱帮忙记者自己组织高品质旅游,记者监督整个行程,保准让您放心去玩,乐不思蜀。之前我们组织了江南游、广西游,还有今天刚要出发的贵州游,去过的朋友们反响都非常好。如果电视机前的您近期有旅游计划的话可以跟我们栏目的旅行团出去游玩。

 

袁大姐他们走的是零团费旅行团,所谓零团费就是外出游玩项目不需要花一分钱,包括往返机票、住宾馆和吃饭都是免费的。当然了,没有任何一个旅行社会做这赔本的买卖,你去了当地得花钱购物。袁大姐说自己跟姐妹们也知道这一点,并且他们也按照要求消费了,可是走之前他们每人缴纳的保证金却至今没有退还。

 

 

根据袁大姐她们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帮忙记者也咨询了,咱们石家庄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那么像类似的这种零团费、低价游其中会不会有陷阱呢?

 

 

一般来说,市民一旦选择低价游,个人利益也可能会受到侵害。

 

 

看来这多数的零团费,低价游,还是要谨慎选择或者是不去选择为好,那么在上一期的节目中我们也提到了,袁大姐找我们帮忙是为了要回他们每人出行前所缴纳的一千五百元的保证金,那么这部分保证金究竟该不该收取呢?

 

  工作人员向我们解释的这种情况属于出国境外游,那么在咱们国内旅游,这种收取押金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甚至没有旅行社会收取押金。

 

 

虽说市场有这样的产品在销售,但是像类似这样的旅游产品咱们还是不选择为好,那么究竟该怎么选择自己认为比较靠谱的旅行社呢?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