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向“不合理低价”、“欺骗、强制购物”等顽疾再亮剑

02.10.2015  16:40
    9月30日,国家旅游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会同4部门赴云南联合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督查情况以及近期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有关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旅游业发展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近期,针对“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购物点违法经营”等突出问题,国家旅游局在全国组织开展了跨区交叉执法检查。同时,派出多路工作组对各地进行明查暗访。在检查中发现,云南的不合理低价、强迫游客购物等问题仍比较突出。   据了解,今年8月18日,针对云南连续发生的导游辱骂游客、强迫购物事件,在依法对涉事导游、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国家旅游局约谈了云南省旅发委主要负责同志,责成其对屡次发生旅游服务质量和强迫游客购物整改不力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举一反三,开展切实有效的市场秩序整顿,从根本上解决旅游运行体制问题,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在此次的检查中发现,昆明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及繁华商区等地段的旅行社经营网点中,“不合理低价”现象普遍存在,云南的旅行社在省外设立的分支机构销售“不合理低价”产品问题突出;强迫游客购物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整治;旅游合同违约问题比较突出。9月29日,国家旅游局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商务部、质检总局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云南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督查。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维护广大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国家旅游局出台了《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和《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意见》中规定,凡有五种行为之一的,就可被认定为“不合理低价”;凡有八种行为之一的,就可被认定为“欺骗、强制旅游购物”,并明确了处罚处理标准。   此外,国家旅游局针对国庆假期发布了旅游提示。一是警惕低价旅游陷阱;二是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三是参团旅游前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四是购物要自愿并要求商店开具发票;五是投诉可拨打“12301”服务热线。同时,提醒广大游客:旅游过程中要遵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良好形象,做文明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