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旅游合同:旅行团被转包 没合同维权遇尴尬

17.06.2015  11:14

五天后,报名同一个旅行团的朋友陆续回来了,打电话联系解先生,可是解先生并不想见这些老朋友。而关于退款的事情,圣地旅行社的表态依然很坚决。

解先生:他们说给了航空1900,给了签证500元,那是绝对不能退的。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解先生开始向平山县旅游局投诉,旅游局要求其出示与圣地旅行社签订的合同。直到这时候解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虽然交了钱,但是并未签订任何的协议。

解先生:拿到合同之后,我才发现,他们把我们给了别人,给了锦华旅行社,我们是甲方,圣地是乙方,但是现在乙方变成了锦华,

而拿到合同后,解先生才第一次看到了合同的具体细则和有关单方解约的赔偿,以及锦华旅行社手写的附加条款。但是解先生出示的收据上却显示,收款方为圣地旅行社。那么,作为直接收款人,圣地旅行社是否有义务向顾客解释合同的具体细则呢?

圣地旅行社员工:他们有代表签字啊,他们16人中的两个代表签字的,这是他们的问题,我们不能一一的解释这个。

根据合同扫描件显示,签合同的是同团的一位齐姓游客,那么他是否向解先生说明了合同的具体约定呢?

齐先生:我们以前在国内游的时候,都是我签,这个就没有给他解释细则。

纠纷发生一周之后才拿到合同的解先生,拿着合同再次向平山县旅游局投诉。可是在旅游局,他发现了锦华旅行社提供给旅游局的另一份合同,而且两份合同并不一致,解先生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

解先生:上边的合同改了,下边的签字,也是后来加上去的,我觉的他们这是在欺骗我,欺骗一个老人。

那么,前后两份合同,到底哪一个是正式的合同呢?是否有人对合同做了手脚?我们再次向合同的签订者齐先生进行了了解。

齐先生:这个合同不是我签订的,是我们团的另一个人 尤新建 签订的。

记者:那他为什么签你的名字,他签字不签他的名字吗?

齐先生:当时我在场,他代我签订的。

而对于这样的说法,解先生来说自己很难接受,并因此对这份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产生了怀疑,进而提出了新的诉求。

解先生:我现在要求他们全额返还我交的费用,不给我我就一直闹,往上闹。

关于锦华旅行社提供给解先生的合同复印件为何会与提供给平山县旅游局合同复印件不一致,这份合同又是否真实有效,记者也联系了锦华旅行社,希望他们能作出说明。但是直到发稿前,锦华旅行社一直未作出正面回应。目前平山县旅游局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国家出台旅游合同范本,是为了规范旅行社和旅行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然而通过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出,在范本之下仍然会有种种操作的空间,游离于规范之外。在这方面,相对于消费者来说,旅行社显然是行家。而且,按照合同范本约定,“在出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消费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属于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那韩国爆发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又是否能算作不可抗力?旅行社有没有权利全部拒绝呢?对于这件事的后续发展我们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