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旅游+互联网”融合发展常州共识
中国“互联网+旅游目的地”联盟
2015年9月20日
旅游业和互联网是当今世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两支最显著的力量。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深刻改变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的生产生活,对全球旅游业发展正带来全新变革,旅游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我们,中国“互联网+旅游目的地”联盟的全体成员,于2015中国“旅游+互联网”大会期间齐聚常州,围绕促进“旅游+互联网”融合发展这一时代性、战略性议题,开展了广泛深入的研讨。
我们充分认识到:
第一,旅游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是大势所趋。旅游业涉及面广,关联性强,是国民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扩内需、促消费、稳增长、惠民生等方面意义重大。互联网具备强大的资源配置力、信息整合力和消费引导力,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有着战略性、全局性影响。“旅游+互联网”,是旅游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是“互联网+”行动的内容,将成为新常态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增长点。
第二,旅游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具有强大的内生动力。旅游业和互联网是全球最活跃的两大战略产业,是全球最具成长性的两大消费市场,是全球最具开放性、包容性、综合性的两大经济形态。“互联网+”顺应了世界经济社会发展大势,“旅游+”代表了现代旅游业的时代潮流。旅游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第三,“旅游+互联网”将对中国旅游业和中国互联网经济产生广泛深刻影响。“旅游+互联网”,是多维度、深层次、全方位的融合发展。“互联网+”以强大的技术力量和巨大的整合能力,推动旅游管理、旅游服务、旅游消费、旅游营销等各方面深度变革,全新革命。旅游业作为快速发展,无限空间的综合性产业,也将为“互联网+”提供巨大的扩容、升级和增值空间,孕育和催生大批互联网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
基于以上共识,我们呼吁,不论是旅游人还是互联网人,都要充分认识促进“旅游+互联网”融合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共同迎接“旅游+互联网”的机遇和挑战,共同推动中国“旅游+互联网”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我们将共同致力于构建更加开放有序的互联网旅游发展新格局。面向未来,“旅游+互联网”,都要秉承开放包容、规范有序、自由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多样化的商业模式创新、多层次的旅游市场细分、围绕游客需求的分工协作与资源整合作为始终追求的共同目标。
第二,我们将共同推动互联网旅游线上与线下融合发展。依托互联网,适应对出游行为、消费习惯、产业链条等带来的改变,开展以旅游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在线旅游创业创新,积极发展在线旅游社区、旅游新媒体、旅游互联网金融等线上旅游新业态。同时,坚守旅游业作为服务经济、实体经济、体验经济的本质和内涵,加快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不断丰富线上线下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实现线上线下分工合作,旅游业与互联网共振共赢、协同发展。
第三,我们将共同推进互联网与旅游目的地合作发展。广泛搭建互联网与旅游目的地的合作发展平台,推动互联网在旅游目的地领域全面扎根结果。支持互联网企业为旅游目的地建设和管理提供先进高效技术支撑,鼓励旅游目的地营销、管理、服务等领域广泛推广,运用互联网科技应用,加快实现互联网和旅游目的地在数据信息挖掘分析、智慧旅游设计提升、旅游项目投融资、旅游目的地营销推广、旅游客流组织与监控等方面的全面对接。
第四,我们将共同呵护中国互联网旅游新生态。提升广大游客获取旅游信息的即时性和准确性,推动游客出行的便利性和智慧化,发展互联网旅游咨询、预订、支付、评价、投诉、救援等多领域、全方位服务,彰显以人为本的互联网旅游价值观。共同恪守知识产权保护准则,鼓励基于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创新和旅游市场细分,抵制在线旅游领域的不合理价格战和无序竞争,开拓旅游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新蓝海”。
中国“旅游+”时代已经开启,中国互联网时代已经到来。旅游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将成为这个时代的强劲音符,正焕发出勃勃生机。中国旅游人和当代互联网人都要顺应时代潮流,适应时代变革,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开创中国旅游业互联网发展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