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车在石太高速路上掉头 致三车连撞

07.05.2016  02:42

燕赵晚报讯(记者董世杰)昨日,记者从高速交警鹿泉大队了解到,5月4日上午,井陉县的任某驾车在石太高速331公里处穿过中央隔离带掉头,致使三车连撞,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据了解,当日11时许,任某驾驶高速公路施工车辆沿石太高速由东向西行驶至331公里处时,为了节约时间,穿过中央隔离带掉头。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白色小客车险些与之相撞,小客车躲过一劫。后方紧跟小客车的是一辆石家庄牌照的保时捷小客车,小客车紧急制动,虽然没有与前两辆车相撞,但是后方驶来的一辆蒙B牌照的重型半挂车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当驾驶人王某某发现掉头的施工车辆时,左侧车道由两辆小客车一前一后占据,掉过头来的施工车占据着第二行车道,虽然王某某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仍然与施工车辆发生碰撞,并“连累”了保时捷小客车,后双双掉入边沟与右侧山体相撞,造成三车严重损坏,幸好未造成人员伤亡。

高速交警鹿泉大队办公室主任赵献国介绍说,石太高速是晋煤东运的大通道,省界至鹿泉段为山区路段,坡陡弯急,事故多发,清撤难度大。为解决这一难题,高速交警鹿泉大队结合多年工作实践经验,在301、311和331公里处设置了3处应急掉头口,便于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后,交警、清障、救护、消防车辆就近掉头,快速到达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开展清障救援工作。虽然在掉头口设置了禁止掉头的标志和反光锥桶,但仍有心存侥幸的司机因走错道或其它原因,在此不顾个人和他人安全强行掉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有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罚款200元、记12分。任某在此次事故当中除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外,还要面临一次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