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19.07.2017  21:18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冀建安[2017]19号)对6月份督导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督导检查共抽查61个施工现场,涵盖11个设区市、华北石油管理局和22个县(市、区)。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发现问题和隐患共282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25个项目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安全隐患突出的9个项目责成当地主管部门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
  总体来看,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安全风险管控、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稳步提升。并对各市比较突出的做法一一进行了点评,比如石家庄市加大县区安监人员的培训力度,分为五个区域交流培训,着力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廊坊市高度重视典型的标杆和示范作用,积极筹划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大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保定市在特殊时间节点,向企业发放提示指导卡,明确规定动作,在关键节点高频次发布预警短信共3万余条,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通报同时还指出了建设主管部门、参建单位(建设、施工、建立)、施工现场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比如部分监管机构经费保障不足,部分建设单位不能及时拨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部分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不深入、部分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施工现场部分单位资料管理混乱。
  通报最后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二是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再检查再落实。全力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三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方主体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现场监管,严格落实各种标准、规范。四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五是不断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建设。六是进一步加强县级安监机构建设。   (监管二处 刘立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