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公安局组织新闻媒体赴枣强采访刘永兴同志先进事迹

21.01.2016  11:51

  本网讯(郭建博)1月12日,衡水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河北法制报》、《燕赵都市报》、长城网、衡水日报社、衡水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到枣强县公安局召开座谈会,集中采访因公牺牲民警刘永兴同志生前的同学、战友,深入挖掘刘永兴同志的先进事迹。

  刘永兴同志是枣强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1月8日晚,刘永兴同志在驾车沿途查找嫌疑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牺牲,年仅31岁。刘永兴同志牺牲后,河北省公安厅、衡水市公安局专门发去唁电。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戴国华,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程蔚青专程赴枣强参加其遗体告别仪式,看望慰问其家属,并送去慰问金。许多公安民警和群众也自发地以各种形式进行悼念。

  座谈会上,枣强县公安局民警首先向媒体记者简要介绍了刘永兴同志的先进事迹。记者们随后与刘永兴同志的同学、战友、城关派出所和枣强镇派出所的部分民警进行了座谈交流,大家眼含热泪,共同回忆了刘永兴同志从警校学习到参加工作以来的突出表现和难忘点滴。在城关镇派出所,记者们实地参观了刘永兴同志工作和生活过的办公室、宿舍等地,认真听取了所里民警关于刘永兴同志以所为家、忘我工作的情况介绍。在刘永兴同志曾经工作过的社区,许多群众自发向记者们讲述了他心系群众、服务百姓的感人事迹,说到动情之处,有的群众甚至泣不成声。

  采访结束后,记者们纷纷表示,刘永兴同志的事迹虽平凡琐碎但真切感人,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把我市公安机关培育出来的这一先进典型宣传好、树立好,为打造我市公安队伍良好形象、弘扬社会正气、传播正能量做出积极贡献。

  目前,《河北法制报》、衡水电视台、《衡水日报》已对刘永兴同志因公牺牲的先进事迹进行了相关报道。《人民公安报》等媒体记者也于近日赴枣强深入采访了刘永兴同志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