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起“新规矩”来袭 大庆百姓享便利

09.02.2015  18:03

原标题:购车或少花购置税、失业登记条件放宽、食品检验不合格将立即封存……2月起,一批新规开始实施

新规矩”来袭 百姓享便利

进入2月份,一大拨新规开始走进百姓生活。购车或少花购置税、失业登记条件放宽、食品检验不合格将立即封存、首部高铁行业标准实施……这些新规涉及民生,将给百姓生活带来更多便利。

■购车或少花购置税,买车可省一笔钱

2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新《办法》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位费用(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违约金和手续费等,不包括销售方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不包含增值税税款。

在以前的车购税征收规定中,最低计税价格主要是根据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核定的,而新《办法》增加了以经销商提供的价格信息作为核定依据。这样一来,在征收车购税上会更加灵活,因为车市上有各种优惠,人们买车的价格往往会低于生产企业标的价格。

■非户籍所在地,可失业登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该《规定》第六十三条放宽了失业登记条件,修改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删除了“其中,没有就业经历的城镇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

■部分电池、涂料或更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自今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通知明确,原电池、蓄电池均在征收范围之内,但对部分类型电池免征消费税,包括无汞原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等。

■食品检验不合格将立即封存2月1日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办法》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同时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进出口汽车儿童安全座椅将实施强制检验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和商品编号联动调整的公告,将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增设进/出境检验检疫监管要求定为"A/B",即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调整自今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

■首部高速铁路设计行业标准出炉

国家铁路局批准发布的《高速铁路设计规范》,今年2月1日起实施。

高速铁路设计规范》是在系统总结我国时速250至350公里高速铁路建设、运营实践经验,全面修订2009年《高速铁路设计规范(试行)》版的基础上,正式发布的我国第一部高速铁路设计行业标准,将为中国高铁发展以及高铁“走出去”提供系统规范的成套建设标准支撑。(记者 赵龙 徐卫)

 

编辑: 孙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