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物业有“纠纷” 千户居民吃水难

11.06.2014  10:44

 

 

新老物业有“纠纷” 千户居民吃水难

大热天的,石市南简良小区东区居民可遭罪了,居委会、办事处正协调

记者 卞静 杜慧

近些年来,由于新老物业彼此“掐架”,导致停水、停电、垃圾无人清理,小区陷入无人管理状态的新闻屡见报端,可最终遭殃的还是广大业主。就在近日,石市桥西区南简良小区东区上千户业主就遭遇此类难题。由于前物业公司与现物业公司在小区自备井产权问题上产生纠纷,导致小区连续半个多月经常性停水。大热的天,居民吃不上水,一个个叫苦不迭。日前,记者来到桥西区南简良东区对此事展开调查。

现状

小区1100余户被限时供水

日前,记者来到了位于石市西二环附近的南简良东区,小区入口处张贴着一则通知,大意是“因水井问题,法院将我公司资金冻结,无力供水,从今日起问题未解决前停止供水。落款2014.5.26,南简良东区物业公司”。

采访时,记者恰巧碰到一位外出打水归来的业主,他告诉记者,这则通知张贴之前,小区确实停了两天的水,之后,物业开始限时供水,每晚从7点多供应到10点多,其余时间,整个小区就没水了。为了吃水,大家只能晚上储水,白天用,水不够用了,只好外出打水。

晚上供水时间也不固定,昨天,我家那口子洗澡,洗了一半,就停水了,你说,大夏天的,整个小区限时供水也太不方便了!”另一位业主无奈地说,小区限时供水与前物业和现物业闹纠纷有关,没想到整个小区业主遭了殃。

据悉,南简良东区有21栋多层居民楼,涉及住户1100余户,记者随机走访了几户业主,发现他们家的大盆小盆里都储满了水。

调查

业主:打井费凭啥我们掏?

在小区单元门口,记者还看到了这样一份通知,大意是“前物业(建东物业服务部)与我物业(南简良东区物业)关于水井产权一案,前物业胜诉。此打井款应由全体业主承担。我本人及物业公司由于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将处以5万元和20万元的罚款,还要支付5万元的利息,总计56万元,我小区共1191户,每户承担470.2元……”落款为,南简良东区物业。

不少业主看到这则通知,都心存质疑,“打井费凭啥我们业主掏?

我们买房时,水、电、暖这是基本的入住条件,我们每年交着物业费和水费,现在住了十多年了,物业朝我们要打井费,这合理吗?”家住9号楼的业主张先生说,小区前前后后已经换了三四个物业公司了,“井还是那口井,咋多出了个打井费?

还有业主认为,水井应该算是小区的基本公共设施,咋还能买卖呢?“要是打井费要我们业主均摊,那将来我们喝水,是不是就不用交水费了?”业主李女士说,按法院判决,物业支付前物业26万元的打井费,可现物业不承担,难道就能转嫁给我们业主?

现物业:资金被冻结 无钱交电费只好停水

采访现场,记者来到南简良东区物业了解情况。一位工作人员称负责人不在,而物业的一位“合伙人”接受了采访。

据这位“合伙人”介绍,大约在三年前,由于前物业管理不善,引发居民不满,在留营乡政府的委派下他们接手小区。此后一直相安无事。大约一年前,由于前物业负责人去世,其家人接手后,突然追究起小区自备井的产权问题,并一纸诉状将现物业告上法庭。

前物业赢得官司后,现物业需要向其支付水井款、罚款以及利息等共计56万元。“这等于说让我们买下自备井,可我们根本不想买,走的时候又带不走,买它干啥?也跟前物业建议过,既然你说井是你的,那你来管,水费你收,这样总行吧,可他们不同意。”“合伙人”愤愤地说。他表示,前物业还在时,的确打了这口井,可那时每家每户平摊了70元费用。

如今,现物业不愿“掏钱买井”,资金被冻结,拿不出钱交电费,自备井无法正常运转,小区才停的水。“可我们总得想办法解决,只能让业主平摊这笔钱了。”他说。

调解

居委会:

积极协调

尽快正常供水

记者尝试联系前物业负责人,未果。记者从小区内张贴的一份法院判决书复印件中看到,前物业(建东物业服务部)在2005年10月25日前将饮用井(打井费、管道费)集资款共计26万元,交由其之前的顺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05年10月26日起,饮用水井产权归建东物业服务部所有。而该小区居民的生活用水,全靠该水井提供。

对此,开泰居委会一位负责人介绍,该小区一共经历了三个物业公司,由于早期居委会还未入驻,第一家顺通物业与前物业建东物业之间具体的情况并不熟知。目前小区所使用的自备井的确是前物业还在时所打,而前物业最初也不止一位负责人,后来由多位负责人变成一位,在这中间发生了好多“变动”,居委会并不了解情况。

而至于南简良东区物业那位“合伙人”所说的当时每家每户平摊了70元打井费,由于小区居民流动性较大,时过境迁,早已打听不到当时的具体情况。

目前来说,对于该事件,办事处、居委会只能是以积极协调为主,尽快让居民正常用水。”她说,现物业已经在想办法凑电费,以保证小区每天晚6点到12点之间有水,但来水情况也无法保证稳定。

说法

律师:

现物业不能

将“责任”转嫁业主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律师认为,就这起合同转让纠纷案中,有关小区水井产权一事,既然法院已经有终审判决,那么,被告现物业就该执行这一判决,若对该判决不服,可以进行申诉。对于法院终审判决结果,现物业不能转嫁到业主身上,让业主均摊所谓的打井费、利息、罚款等费用,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现物业以“法院将我公司资金冻结,无力供水”为由,对整个小区限时供水的做法也是不对的。

另外,王惠民律师还说,新老物业在交接过程中时,主要交接的是小区业主情况资料、相关公共设施清单、公共设施保养维护相关单位、期限,以及债权债务,这四项内容,双方最好以书面形式进行详细约定,避免将来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供水公司:

居民达共识

可申请纳入市政管网

针对南简良东区目前现状,也有不少居民期盼尽快纳入供水市政管网。10日下午,记者咨询了供水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若居民有意愿纳入市政管网,在居民达成共识之后,可以委托物业公司、产权单位等相关部门,携带相关材料,去用户接待服务中心提出接水申请。供水公司会根据小区周围的管网状况,以及提交的材料,看该小区是否具备接水条件。

但他也表示,目前来说,解决南简良东区小区居民吃水难问题的最快捷途径,还是尽快协调两家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

编辑: 林福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