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绘碧水蓝天新画卷 ——推进“生态之城”建设之“环保篇”

17.04.2015  19:00

  几天前,在北京工作多年的田女士回家探亲时由衷地感叹:“家乡的环境越来越美了,水更清、天更蓝了,每次回家都有新感觉。

  沧州的环境越来越好,绝不仅仅是一种感觉。据权威部门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向好,优良天数达43天,同比增加14天,优良比例达到47.8%,重污染以上天气减少19天,可吸入颗粒物(P M2.5)比去年同期下降30.8%,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建设生态文明,就是要以生态文明理念转变生产方式,从根本上突破资源环境的约束,在发展中保护生态,在保护生态中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之城”的宏伟目标,正引领着沧州在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群众健康、促进绿色转型的道路上阔步前行。

  强化污染防治保护碧水蓝天深入推进

  当“雾霾”成为席卷半个中国的城市不可呼吸之痛时,一场防“”阻击战亦在我市全面打响。

  协调推进企业污染治理、产业结构调整等大气污染防治“八大工程”,省目标责任书28项年度任务除集中供热煤改气外已全部完成;积极推进献县玛钢和泊头铸造两个产业集群治污设施完善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整改完成献县玛钢企业196家、泊头铸造企业607家。去年空气质量6项指标平均浓度除P M2.5和P M10超标外,其余四项均处达标状态。日前,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2014年度各设区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结果,我市为优秀等级。

  保护碧水蓝天,沧州一直在不懈努力。利剑出鞘,重拳治污。市环保部门严格落实市政府《“两河”、“两厂”环境安全的监管机制》,去年省重点考核的6条河流18断面全部达标,连续七年未被省扣缴生态补偿金;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市区自备水源地执法检查,切实按规范对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率先开展涉水企业“提标”治理,对辖区内554家涉水企业,彻查清底,全面“对标”。截至去年底,全市列入提标范围的167家涉水企业治理全部完成。

  在铁腕治污的同时,我市进一步加快减排项目建设,对列入年度计划特别是列入国家(省)责任书的项目全程跟进、常抓在手。去年,全市计划实施的277个减排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同时,强化减排项目运行监管力度,对已建成投运的减排项目,从监管入手,规范运营,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98.14%,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100%。尤其是去年上半年,全市四项主要污染物分别削减1.61%、5%、4.45%、20.24%,是全省3个时间过半任务超半的设区市之一。

  “好的环境是城市进步的标志,不仅惠及民生,而且是促进招商引资和助推跨越发展的重要条件。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是环保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我市环保状况虽得到显著改善,但离根本改善还存在较大差距,环保形势依然严峻,压力仍然很大,提升空气质量、节能减排等工作还需进一步重视和改进。

  把关与服务并重推动绿色转型发展

  当前,沧州正面临着多重叠加的重大发展机遇,特别是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布局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加快打造河北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增长极和京津冀区域新的增长极,不仅是领导的期盼、百姓的心愿,也是沧州实现更高层次发展的客观要求。在提速发展的过程中,沧州丝毫没有放松环保要求,“加快发展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已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

  市环保部门严把环评审批“准入关”,在项目审批中,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从严控制环保试生产许可和环保验收标准,努力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及环境管理要求全部落实到位,为打造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升级版”提供保障。去年,依法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难以治理的项目7个,涉及投资3.2亿元。

  ——立足服务,本着“在发展中提高、在提高中发展”的原则,加强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建设,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工作流程,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时限分别由60、30、15个工作日缩短为5、2、1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去年,全市环评审批建设项目共934个,涉及投资1156.0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5.77亿元。

  ——立足优势,注重发挥规划引领、政策支持等优势,采取网络推介、组织参展、技术对接等措施,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全市从事环保及相关产业的企业198家,从业人员达11960人,工业销售产值36.26亿元。

  ——立足民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积极推进。在强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中,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省级及地方配套资金共5985万元,推进完成全市7个片区61个村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新增垃圾年处理能力1.31万吨、污水年处理能力20.67万吨。

  严格执法监管维护环境安全

  铁腕执法是良好环境的守护“盾牌”。为防止环保工作“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我市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环境保护尽快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轨道。

  从强化日常监管入手,建立健全环保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市环保部门配合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与11个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全市共取缔“涉小”企业1104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54家,共侦办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6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5人。

  从当前严峻的环境形势和我市化工企业较多的产业特点入手,围绕查大隐患、查深层次隐患,市政府出台了《沧州市专家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实施办法》,截至目前,市级专家排查活动已开展3轮,针对全市50家重点企业,共排查环境问题和隐患279个,已整改到位214个。

  从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入手,市环保局组成7个明察暗访小组,采取“三不三直”方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暗访活动,共发现各类环境问题和隐患140个;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通报和集中督办,已完成整改130个。

  一项项切实有效的举措,凝聚了市委、市政府的决心与信心;一组组看似枯燥的数字,印证着沧州悄然的变化;一幅幅天蓝、云白、水清的画卷,正一步步向我们走来;一座生态绿色的中小城市,正成为我市730万人民对美好环境的憧憬和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