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明年3月1日起施行

18.01.2016  20:06

12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新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将于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以适应电信新技术新业务蓬勃发展、电信体制改革、电信市场开放等形势发展的新变化、新要求。

目录》在维持“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两大类分类框架的基础上,优化调整了“蜂窝移动通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等类别或内容;取消了“公众电报和用户电报业务”、“模拟集群通信业务”和“无线数据传送业务”等类别,已经取得上述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可继续提供服务。

目录》将原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所含业务子类重新调整、合并,确定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为基于设施和资源类的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为基于公共应用平台类的业务。同时明确了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编码和规程转换业务,并对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呼叫中心和信息服务业务进行细化。

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目录》明确界定:“通过转售方式提供的蜂窝移动通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为未来具备条件的企业申领相关业务经营许可奠定了基础。关于宽带接入网业务,《目录》调整设立“网络接入设施服务业务”,并在该类别下新增“有线接入设施服务业务”子类,为未来具备条件的企业申领相关业务经营许可奠定了基础。为落实国家三网融合相关政策要求,并推动网络接入设施开放,《目录》对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的“网络接入设施服务”进一步作了细分,新增了“有线接入设施服务业务”,促进宽带接入业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