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夯实法治基础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人民健康优先发展摆在重要地位,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对依法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做好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提供法治基础和法律保障都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进入新时代,我国既面临经济转型的重大压力,也直面着人口老龄化、慢病高发、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提档升级”的挑战。卫生健康工作关系着人民健康,也关系着国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下,需要进一步明确坐标、站稳定位。此前,我国出台了十几部卫生健康领域的单行法律,由于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缺位,这些法律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引领,在因应时代课题上迫切需要形成合力。此次,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获得通过,有助于统领卫生健康领域的法律法规,从而服务于国家总体战略,推动社会进步。
社会的进步,最终要通过老百姓的获得感来体现。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坚持“保基本”的定位,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出全面、明确的规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落实“强基层”的措施,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着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强化“促健康”的导向,进一步充实健康促进的内容,有力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
当前,卫生健康领域面临着不平衡不充分的新时代主要矛盾。解决这一矛盾,深化医改的路就要坚定走下去。新一轮医改作为民生领域的重大改革,自2009年启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五项制度建设和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方面取得新突破,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社会参与”的医改工作格局,通过三医联动,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卫生健康事业得发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医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理念、举措和成熟定型经验及时上升为法律,发挥法律在医改顶层设计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制度的刚性,也有助于医改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我国共有1200多万名卫生人员,其中医师总数超过360万。这些人员在给全体人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同时,也是医改的主力军、健康中国建设的中坚力量。尊医重卫是一个社会正常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之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人员执业环境”,相关条文既是法律的约束也是国家的表态,明确向一切暴力伤医和医闹行为说“不”。
建设健康中国,所有的力量都应该被动员起来。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健康、维护健康、促进健康的氛围,既需要鼓励和引导,也需要一定的压力和约束。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健康入万策的落实提供了法律保障,也配上了“增压器”。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4次审议和修改,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具有广泛的共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需要通过发展不断提升保障的能力,也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前行中遇到的困难,对今后继续探索可能出现的情况,法律也留出了空间。在法律通过之后,通过普法实现懂法是当务之急,在懂法之后守法以及用好法律,则应成为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