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让土地活起来

05.12.2014  11:18

土地新政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 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和用途

□本报记者 岳金宏

土地制度改革,一直是广大农村群众关注的焦点。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土地新政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严格规范了土地流转行为和用途,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和土地收益。结合各项我市近年来出台的土地经营流转政策,新政的出台进一步激活了我市的土地流转,为广大农户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保障。

放活经营权给农民最大保障

稿件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将耕地流转到旭海蔬菜生态园经营,每亩地每年不仅有‘双900斤’的收入,还可以在园区上班挣工资。”谈起土地流转给自己带来的收益,赵县韩村镇梨村村民王春平赞不绝口。作为土地流转的主体,我市的广大农民已经看到了土地流转带来的实惠,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越来越受到农民的认可。

但是王春平也和记者说了他的一些担忧:“土地流转时间一长,会不会转着转着就收不回来了?”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快速推进,越来越多农民进城务工,有王春平这样担忧的农民不在少数。

针对农民的种种隐忧,《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这样一来,具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不但可以安心地离开土地进城务工,还可以享受到土地流转带来的经济效益。

市农业局农经处的王红权表示,实现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离”已是很大进步,但要让农民真正吃下“定心丸”,还需要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把土地承包关系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近两年我市一直在探索如何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我市也明确了2014年年底前先行做好试点工作,力争到2017年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土地确权,等于给农民承包的土地办了唯一识别的‘身份证’。”王红权说。

首次明确如何适度经营

虽然未来农业发展的方向是规模化生产,但在一些地方被异化为“超大规模养殖”,动辄一望无际的农场往往由于资金不到位、技术跟不上而被撂荒。

意见首次明确适度规模经营的“”:现阶段,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应当给予重点扶持。

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主体是我国粮食安全的主要依靠力量,今后的农业扶持政策不能偏离了这个基本农情,因此“户均承包面积的10倍到15倍”实际上是现有生产条件下的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坚持了这个导向,盲目追求超大规模种植就可避免。

近年来,我市也推出了相关扶持政策,从今年开始市财政将每年拿出3000万元,设立农业规模经营发展扶持资金。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重点扶持。

我现在承包着近300亩的土地,土地承包费和日常管理的费用不是个小数目。以前一遇到用钱的时候,我们都是向亲戚朋友借钱来运转,现在好了,政策明确了对于我们这些种粮大户有资金支持,我们的干劲就更足了。”李现立说。

另外,《意见》一连用了4个“严禁”来保障土地的使用方式: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或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栽树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

土地新政激活农村经济

稿件来源:石家庄新闻网近年来,我市土地流转的增多,留在土地上耕作的农民越来越少,但是土地的利用率却在逐步提高,更多的农民依靠土地流转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乡村生活,土地流转为我市农村经济释放了新的活力。

记者从市农业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家庭农场登记注册达到564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数量达到11980家,在农业部门备案的实体合作社达到4789家。17家农民合作社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社,58家荣获省级示范社称号。在13个县40个基地开展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落实培育任务4681人,其中,生产经营型2456人,专业技能和社会服务型2225人。这些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我市的农业生产和生活中越来发挥着越重要的作用,成为了我市农村经济稳步推进的一个突破点。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