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面积超了 由业主“买单”?

25.12.2015  11:41

 

 

新房面积超了 由业主“买单”?

律师:一定要在购房时看清合同中的约定再签字

稿件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我在玉龙小区买的房子,交房时发现自家面积多出6.01平方米,多出面积的钱全部让业主承担,这合理吗”“我是土贤庄的,家里的房子拆了五六年,房子盖了一半突然停了,两年多都没动静。”昨日,两位业主致电本报,反映令他们颇为“上火”的交房问题。

□社区记者 卞静 杜慧

事件一:发现新房面积增加了6.01平米

据业主李先生(化名)说,今年4月,他在玉龙小区东区二期购买了16号楼中的一套房产,因为是现房,签订的购房协议中约定很快便能交房,而房屋的面积为81.97平方米。接近交房日期,李先生听说业主所购房屋的实际面积要比协议中所约定的面积增加了一些。李先生说,他曾致电售楼处,询问是否真的有此事,“工作人员支支吾吾,并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前两日,李先生接到售楼处的交房通知,他高高兴兴地去领新房钥匙却得知,16号楼业主们所购房屋的面积比协议中所约定的的确有所增加,售楼处的工作人员也承认此事。“拿我家房子来说,协议上的面积是81.97平方米,实际面积却成了87.98平方米,总共多出来6.01平方米,其他业主家的房子面积也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李先生说,他买房时房价将近8000元一平方米,按照这个算法,总共多出来4万多元的房款。“开发商说多出来的房款由业主交付,一个月内付清,如果不收房,视为协议作废,可是并没有提及是否能退房款的事。

对于开发商的说法,李先生感到既郁闷又生气。“我记得房屋面积误差有个3%的数值约定,不是说以内的由买房者承担,超过的由开发商承担吗?为啥多出来的面积全部要由业主承担?这合理吗?

昨日上午,记者以业主身份联系上开发商,一位工作人员解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管局最终测绘为准,按照规定,的确有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的说法,可如果协议中另有约定的则除外。“当初与购房者所签订的住宅买卖协议书中,第一页最后一句话为,‘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所购产权房屋建筑面积以房管局测绘所出具的最终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以双方约定价格多退少补,不相互罚金’,这个约定已经写得很清楚了!我们不光是超出面积的要补房款,多出的面积还会退房款的。”他还说,如果有业主想退房,需要按照流程向前台提交退房申请,但具体何时房款能退还,需要一定的申请和办理时间。

就此事,河北盈华律师事务所王亚琼律师称,按照规定,房屋建筑面积由房管局测量,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如继续履行,面积误差比超过3%以内的部分由买房者承担,超过3%的部分由开发商承担,但开发商与业主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要按照合同履行双方职责。因此王律师提醒广大购房者,一定要在购房时看清合同中的约定再签字,避免今后在房屋面积误差上出现分歧。

事件二:新房盖到十几层就停工了

这段时间,暂居在北京孩子家的古稀老人郝先生(化名)夫妻俩时不时地给亲戚们打电话,询问老家土贤庄的回迁楼有没有再动工,延期两年多的新房,到底何时能顺利交房?可他始终得不到准确的消息,只知道目前该楼盘仍然停工。

昨日,在电话中,郝先生不断地叹气,“我年纪大了,就想早点领到新房钥匙,顺利搬回来住。”郝先生是长安区土贤庄村的村民,在村里有一套宅基地,也是夫妻俩唯一的房产。2010年,土贤庄村拆迁改造,他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拆迁协议,“当时,我选择的是房屋置换,按照协议,回迁楼建成后,将分给我300平米的新房。”郝先生至今都清楚地记得,该协议约定,3年后,回迁楼将建成,他将领到新房钥匙。

可意想不到的是,新房建了还不到一半,竟然停工了,“多数都盖了十几层,到现在停工有两年,到底啥时候能交房?”虽说每月还能领到拆迁补助款,可郝先生夫妻俩还是选择到北京跟孩子们一起住。

拆迁的村民多次找开发商和村委会,可始终得不到交房时间的确切消息,“说是房子手续不全”。

昨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村委会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区规划局,相关科室人员表示,土贤庄村拆迁改造的回迁楼停工应该是开发商手续不全所致,近两年,石家庄开展了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凡是手续不全者均被停工。如今,只有等开发商补全手续,才能开工建设。

编辑: 林福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