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新规 新建改建项目应为古树名木“让路”

23.12.2014  14:41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应当采取避让和保护措施。因特殊需要采伐、移植古树名木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办理批准手续。这是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河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作出的规定。该办法将于2015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