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院出台《意见》 为新区规划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保障

25.06.2017  16:4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依法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日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针对维护新区经济社会稳定、诚信体系建设、征收工作顺利推进、新区政策依法落地等司法需求,就相关案件立案审判执行、法律适用标准统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为新区规划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明确指出,要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确保新区社会稳定。严厉打击新区内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等犯罪,为新区规划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依法打击违反管控政策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新区经济秩序稳定。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开展的房地产专项整治活动,依法审判“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经营”“黑中介”等案件,维护新区良好的营商环境。依法保障涉新区纠纷当事人诉权,为新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意见》提出,要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健全和完善便捷、高效的立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依法惩治各类虚假诉讼行为,为新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基础。同时,要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惩治私搭乱建, 落实“规划好再开工建设”要求,对因私搭乱建引起的物业服务、相邻权、侵权等纠纷案件,应当依法判决,遏制此类违法行为。

  《意见》还提出,要依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稳定。妥善审理新区规划建设相关行政案件,确保新区政策依法落地。建立非诉执行案件绿色通道,确保新区规划范围征收工作顺利推进。

雄安新区城市道路系统将以城市轨道交通为主
  河北省政府日前印发的《河北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中国新闻社河北分社
中央编办批复同意设立河北雄安新区管理机构
■按照“党政合设”和“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央编办批复同意设立河北雄安新区管理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设立河北雄安新区的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