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法院:“三增强”保障作风建设

04.08.2014  19:25
        一是增强大局意识。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法院事业的发展,这是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政治原则。各部门负责人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自觉把审判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大目标中去思考、谋划和部署,找准司法服务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一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是增强公仆意识。人民法院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各中层干部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永怀亲民之心,勤办便民之事,常行利民之举,致力于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切实增强作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增强学习意识。只有精通审判业务,才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才能以己律人。各中层干部要树立“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终身学习理念,把学习作为一项基本功、作为一门必修课,作为提高自身素质、提升领导决策能力的根本途径,致力成为学习型、研究型的中层干部,坚信出众才能服众。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