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环保局为群众撑起“绿色保护伞”

11.10.2014  10:51

新乐市环保局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不断加强治污、控污、防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人民群众撑起一把“绿色保护伞”。 

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切实加强源头控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企业空气污染、污水偷排等问题,严格环境准入门槛,加强源头污染控制。先后拒批了5个选址不合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存在落后工艺设备的建设项目。
  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坚持从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5月份至8月中旬,累计对36家“土小企业”予以强制性拆除,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43家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县电视台曝光典型案例及企业52家次;坚持“热心接待、及时处理、耐心回访”原则,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事项110余件,虽然案件整体数量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但同时可以反映出群众关注环境、参与环保的积极性也在不断提高。截至目前除两件新案在办外,其余均已办结,群众满意率100%。
  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真正落实整改任务。把抓好教育实践活动与抓好环保工作紧密相连,围绕做群众工作方法简单、服务不到位,部分群众、企业对环评工作不了解、不满意等方面,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