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

29.06.2017  17:12

(来源:新乐市政府网)

      6月27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志勇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学习了近期中央、省委、石家庄市委深改组会议精神;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关于“阳光党建”工程进展情况汇报、市法院深化审判机制创新工作汇报; 审议通过了 《关于振兴工业实体经济的意见》《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等改革文件。

      会议强调:一要严格落实抓改革的主体责任。市党政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各级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改革工作,驰而不息把改革向前推进。其他班子成员也要强化主体意识、主角意识,主动担负起推进改革的责任,切实抓好牵头负责的改革事项。要明确牵头改革事项的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主动对表跟进,尽快拿出有关意见或方案,提交市委深改组会议审议。二要建立健全改革工作台账。市委改革办要建立健全改革工作总台账,倒排工期、对账要账,落实一项、销号一项。 各改革专项小组要建立本领域改革工作分台账,了解总体情况,加强督导调度。各单位也要建立改革工作台账,逐项明确牵头领导、分管科室和具体负责人,逐项明确改革内容、推进路径、成果要求和完成时限,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三要积极争取上级改革试点。 要以开展“双问计”活动为契机, 进一步加强与省市对口领导和部门的联系沟通,对国家级、省级、石家庄市级改革试点要主动争取,分管市领导要亲自出面协调, 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跑办对接,力争更多的改革试点落户新乐,带动全市各项改革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