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新乐市“四突出四确保”树立殡葬新风

07.09.2015  16:24

   为革除丧葬陋习,树立殡葬新风,河北省新乐市以“四突出四确保”措施扎实推进殡葬改革。

   突出顶层设计   确保殡葬改革有章可循

  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办)负责人为成员,强化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

  明确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职责,保证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建立推进火化工作的若干制度,对红白理事会、村民死亡报告、党员干部带头火化、依法强制执行、督查约谈、奖惩等制度进行了规范,使殡葬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突出宣传引导  确保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制作专题片和召开分片座谈会,鼓励支持各村党员、干部借鉴殡葬改革先进村的经验做法,积极推行殡葬改革、治理丧葬陋习。

  同时,充分利用农村广播、墙体标语、殡葬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板报、张贴《通告》等宣传媒体和宣传途径,有声有势,持续、广泛地开展殡葬改革工作的宣传,把有关政策规定向广大群众讲清、讲明、讲透,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反面典型,努力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已出动宣传车200余次,广播100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张贴《通告》2000余份,宣传先进典型20次。

  突出资金投入  确保殡改政策落实

  自2012年12月1日起,免除全市辖区内全部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并将该项费用纳入年度市财政预算,每月由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按照实际免除的项目和规定标准,据实向市殡仪馆拨付。今年以来免除费用25.3万元。

  对驻新部队现役军人、驻新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免收三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620元。

  积极争取河北省民政厅公益性骨灰堂补助资金50万元,为曹家庄村和刁桥村共同建起了容纳2000多个格位的骨灰堂。

   突出“三抓”  确保殡葬改革顺利推进

  抓火化。把火化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的重点,把提升火化率作为主攻方向,凡辖区内的公民死亡后,除国家规定可以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外,必须实行火葬,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必须带头火化。

  抓节俭。全市各村参照殡葬改革先进村的作法,制定出符合本村实际的红白事规定,统一规范本村红白事礼仪形式和项目,统一最高消费限额,限制大操大办和盲目攀比。经支村两委研究、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在全村公布,并严格执行。同时,进一步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对全市21家制售大棺材的窝点进行了查处。

  抓执法。对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党员干部,一律交纪检、组织部门依纪处理。对拒不火化的,由市民政局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市民政局按照规定的法律程序,申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