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人民法院开设“曝光台” 晒老赖“黑名单”

20.11.2015  17:47

  长城网石家庄11月20日讯(韩彩凤 记者 刘俐验)记者于20日获悉,为构建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乐市人民法院结合执行工作实际,通过微信、微博开设了“曝光台”专栏,实行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2015年3月,王某因在承包工程项目时拖欠刘某的工资款被诉至新乐法院。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由王某偿还工资款5万元的调解协议。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新乐法院经过调查银行、房产、工商、车辆管理等部门,均未发现王某有实际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其本人则一直隐匿行踪,企图逃避执行。9月13日下午,新乐法院接到群众电话,因在曝光台上了解到刘某的失信信息,发现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刘某在雨花区某旅店登记入住,执行局遂立即出动警力将其控制。王某被带上新乐法院的警车后,自知那些到期债务再也赖不下去,遂电话联系其家人将执行款送到了法院。

  2015年6月,张某、李某夫妇向孙某借款20万元,好友谢某作担保。借款到期,三人均拒不偿还。孙某诉诸法院,法院判决,张某、李某偿还借款,谢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判决生效后,三人仍拒不偿还。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张某、李某名下唯一的轿车进行查封拍卖后,仍有10多万元借款及利息无法执行到位。经多次调查,新乐法院认为谢某具有偿还能力,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情形,将谢某拉进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今年8月,谢某打算从海南坐飞机回石家庄洽谈业务,在购买机票时被航空公司告知无法购票。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谢某得知只有将剩余的欠款还上或者经申请人确认履行完毕,才能从失信黑名单中“除名”。因此,谢某迅速将剩余10万元汇入法院的执行款账户。确认执行款全数到位后,法院及时将其从失信名单中撤回。

  自8月份以来,新乐市人民法院通过“曝光台”先后对26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产生了极大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