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30个创建文明城市先进集体153名先进个人受表彰

26.02.2021  15:00

  中新网河北新闻2月26日电 (徐巧明 吕子豪)26日上午,在保定市品质生活之城建设暨“三重四创五优化”和“三基”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保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杨宝东宣读了《文明委关于表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高阳等9个县(市、区)、21个部门(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孙静玲等153名同志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图为大会活动现场。 徐巧明 摄

  杨宝东称,近年来,该市深入持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居民生活质量持续改善,城市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市民素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特别是2020年,保定市及涿州市、高碑店市、唐县继续蝉联河北省文明城市(县城)称号,高阳、易县被授予第二届河北省文明县城称号,极大提升了保定的美誉度,提振了全市人民的精气神。(完)


编辑:【郝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