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明:整治人情债,要公示不要“公式化”

25.07.2014  12:29

    近日,四川省蒲江县出台《关于规范全县党政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规定婚丧喜庆事宜随礼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含津补贴)的10%。通知要求操办者收到明显超过此数额礼金的,应在事后5日内报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7月24日 《人民日报》)

    “份子钱”属于一种民俗,是同事、朋友之间,感受喜庆,寄托哀思,传递祝福的一种形式。然而,在现实中,本该是点缀的红包,却成了婚丧嫁娶的“主菜”,甚至红包的“薄厚”,成了衡量感情深浅的唯一标准。于是,红包价格化、公式化已成为很多地区的“明规则”。比如,同事之间生孩子500元红包,结婚1000元礼金,遇到领导翻倍。

    但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普遍不高。试想,对普通同志而言,一个月遇到几个“红色炸弹”,工资岂不月光?如此之重的人情债,如何负担的起?四川省蒲江县出台《通知》,规定红包的上限,“婚丧喜庆事宜随礼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含津补贴)的10%”。其实,就是试图在源头上扼制“人情债”,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减负。

    然而,礼金“公式化”,却不是有效制止“人情债”的利器。一者,礼金大多会“红包加身”,如何对其数额进行监管是个难题。试想,红包不上账,监管如何发力?总不能纪检监察人员,把红包一个一个的拆开来看吧!倘若没有切实的监管跟进,礼金“公式化”,只能徒具观赏价值。二者,一刀切的模式,让人情漂没。虽然,红包厚度,并不能简单表达感情的深厚。但礼金“公式化”,岂不更是把感情“架空”?

    事实上,整治人情债,哪有具体公式而言?有关方面,非要找到一套公式,生搬硬套到千变万化的现实世界,岂不是给自己套一个形式主义的“紧箍咒”么?著名法官布兰狄西说过:“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灯泡是最有效的警察”。试想,正常的朋友、同事感情,怕见光么?因此,有关部门与其挖空心思,设计一个整治人情债的公式,不如让婚丧嫁娶公示化。通过阳光,扫除婚丧嫁娶中暗藏着的“人情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