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增11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 数量位居全国第二

24.08.2015  16:25
  为隆重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国务院日前公布了100处第二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我省梅花惨案纪念馆、冀东烈士陵园、潘家戴庄惨案纪念馆、喜峰口长城抗战遗址、涉县八路军一二九师纪念馆、晋冀鲁豫抗日殉国烈士公墓旧址、晋察冀边区革命纪念馆、晋察冀烈士陵园、热河革命烈士纪念馆、马本斋纪念馆以及雁宿崖、黄土岭战斗遗址等11处入选。至此,我省共有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17处,入选数量位居全国第二位,仅次于山东省(20处)。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抗战纪念设施、遗址的保护管理,做好抗战史料文物和英烈事迹的发掘整理、宣传陈展工作,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拜谒、参观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充分认清日本法西斯侵略者犯下的罪行,牢记中华民族抵御侵略、奋勇抗争的历史以及中国人民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作出的巨大民族牺牲和重要历史贡献,学习宣传抗日英烈的英雄事迹,大力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抗战精神,进一步增强民族凝聚力、向心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